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倉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倉高新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科教新城管委會,婁東街道、陸渡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健雄學院: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太倉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2021年11月22日經市政府批準并印發的《太倉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太政辦〔2021〕170號)同時廢止。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太倉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統一、規范、高效的通信保障應急機制,提高本市通信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確保通信安全暢通,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江蘇省通信保障應急預案》《蘇州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太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發生通信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通信恢復與通信保障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務。
1.4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通信保障工作堅持以人為本、依靠科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嚴密組織、快速反應,資源整合、密切協同的原則。
二、組織體系
設立太倉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全市通信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負責市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必要時設立現場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事發現場通信保障的組織、協調工作。
2.1市指揮部的構成和職責
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工信局局長、市應急局局長擔任,其中常務副總指揮由市工信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運局、市水務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蘇州通管辦太倉辦事處、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供電公司、市氣象局、廣電網絡公司、消防救援大隊、蘇州鐵塔太倉辦事處組成,并可根據需要,吸收其他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通信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督促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做好全市通信保障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工作;負責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發布應急指令,根據需要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各項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有關專家為通信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和決策支持;負責通信保障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會同市工信局制定通信保障應急處置新聞發布方案,組織協調新聞單位發布相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關注網上輿情動態,研判網絡輿情風險,制定網絡輿情處置預案,加強本領域互聯網信息管理和監督,及時協調處置負面有害信息。
市發改委負責做好應急條件下通信樞紐及重要局所等關鍵通信節點的電力等能源保障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起草、修訂太倉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協調蘇州通管辦太倉辦事處、市內各基礎通信運營企業、蘇州鐵塔太倉辦事處實施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等應急工作,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計劃并盡快實施。
市公安局負責災害區域的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等工作,及時查處、打擊破壞通信設施的犯罪活動,保證通信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黨政機關通信應急救援所需經費,協調解決突發事件產生的通信保障費用。
市住建局負責現場的地震監視和監測,做好對重要通信設施造成破壞的震情監測預報和趨勢判定通報。
市交運局負責組織協調公路、交通等部門為通信人員、車輛通行提供必要的交通便利。
市水務局負責監測分析江河、湖泊水文動態,及時發出洪水預報、預警信息,及時通報各地汛情。
市衛健委負責協調傷病員救治工作。
市應急局按照國家和市有關規定以及市指揮部的要求,做好通信保障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蘇州通管辦太倉辦事處組織落實市內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蘇州鐵塔公司太倉辦事處職責范圍內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及時匯總落實向市工信局報告通信應急保障工作進展情況;健全本單位通信保障應急體系,落實市指揮部有關通信應急保障工作部署。
供電公司負責優先保證救災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通信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市氣象局負責各類對通信保障造成影響的氣象條件的分析與預測預報,為通信保障應急工作提供氣象信息。
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廣電網絡公司和蘇州鐵塔太倉辦事處負責設立相應的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管理機構和應急通信保障隊伍,負責組織本單位實施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等應急工作。
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消防救援保障工作,重要公眾通信網設施區域發生火災時,開展針對性處置工作。
2.3市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和職責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工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蘇州通管辦太倉辦事處主任擔任。辦公室成員及聯絡員由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
主要職責:承擔市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制定、修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貫徹落實市指揮部的各項工作部署;收集匯總分析通信保障應急處置信息,及時向市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通報工作情況;組織、協調調動成員單位參加應急處置行動;對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應急準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4專家機構
組建通信事件專家咨詢組,由電信、移動、聯通、廣電和鐵塔公司選派通信保障應急專家,主要職責是承擔決策咨詢任務、提出處置措施建議及對有關處置方案進行綜合評估等。
三、預警預防機制
3.1預防機制
蘇州通管辦太倉辦事處、市內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在網絡規劃和建設中,要貫徹落實網絡運行安全的各項工作要求,健全網絡運行安全防護、監測預警和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提高網絡的自愈和抗毀能力;強化對網絡運行安全和網間互聯互通安全的監測及風險隱患排查;完善應急處置機制,修訂完善各級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加強網絡運行安全和應急通信保障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市工信局要加強對蘇州通管辦太倉辦事處、市內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網絡運行安全和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的檢查指導。
3.2預警分級
本市通信事件預警劃分為四個等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嚴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Ⅰ級(紅色)預警:電信網絡出現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經研判可能引發4個以上(包含4個)鎮(區)大面積通信中斷的情況,并有繼續擴散的可能性。
Ⅱ級(橙色)預警:電信網絡出現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經研判可能引發2到3個鎮(區)大面積通信中斷的情況,并有繼續擴散的可能性。
Ⅲ級(黃色)預警:電信網絡出現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經研判可能引發1個鎮(區)大面積通信中斷的情況,并有繼續擴散的可能性。
Ⅳ級(藍色)預警:電信網絡出現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經研判可能引發1家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通信中斷或阻礙的情況,無擴散性。
3.3預警監測
市工信局建立與有關部門的災害預警信息共享機制,強化通信網應急指揮調度系統的預警監測功能,密切關注并及時匯總、通報、共享有關信息。
蘇州通管辦太倉辦事處、市內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網絡預警監測機制,加強通信網絡運行監測。發生突發事件或出現通信中斷征兆時,應按照規定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立即出動應急隊伍進行通信保障。
監測信息報送的內容包括:監測信息基本情況描述、可能產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響的用戶及范圍、建議的應對措施等。
3.4預警通報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預警報告后,視情況緊急和嚴重程度向市指揮部主要領導報告,研究部署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的應對措施,并通知各成員單位,做好預防和通信保障應急準備工作。
預警通報采用文件傳真形式,緊急情況下可以采用電話記錄等方式,事后以正式文件形式補報。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需經市指揮部批準。
3.5預警行動
各有關單位在獲得預警信息后,應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可能演變為嚴重通信事故的情況,應在突發事件2小時內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預警信息后,應立即進行分析核實,確定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級別預警響應。
(1)I級預警響應在Ⅱ級預警基礎上,市指揮部做好緊急部署資源調度、組織動員和部門聯動等各項準備工作。
(2)Ⅱ級預警響應在Ⅲ、Ⅳ級預警響應基礎上,市指揮部實行24小時在崗值班,調度應急通信保障隊伍和裝備,做好支援準備。
(3)Ⅲ、Ⅳ級預警響應由市指揮部采取相應級別預警行動。市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確定通信保障應急準備措施和工作方案。市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單位負責人和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落實通信保障有關準備工作。緊急部署資源調度、組織動員和部門聯動等各項準備工作。根據事態進展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
四、應急響應及處置
發生特別嚴重、嚴重、較嚴重、一般的通信事件預警情況,需要啟動相應各級響應預案。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Ⅰ、Ⅱ、Ⅲ、Ⅳ四個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突發情況發展情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4.1應急響應啟動條件
4.1.1Ⅰ級響應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1)蘇州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涉及我市在內的Ⅲ級以上響應;
(2)因突發事件引發的,已經或有可能造成我市4個以上(包含4個)鎮(區)大面積通信中斷的情況,并有繼續擴散的可能性的;
(3)市內啟動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一級響應。
4.1.2Ⅱ級響應
因突發事件引發的,已經或有可能造成我市2到3個鎮(區)大面積通信中斷的情況,并有繼續擴散的可能性。
4.1.3Ⅲ級響應
因突發事件引發的,已經或有可能造成我市1個鎮(區)大面積通信中斷的情況,并有繼續擴散的可能性。
4.1.4Ⅳ級響應
因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已經或者有可能造成1家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通信中斷或阻礙的情況,沒有擴散性。
4.2啟動程序
4.2.1Ⅰ、Ⅱ、Ⅲ級啟動
通信突發事件發生后,市指揮部經分析評估,認定突發情況已達到Ⅰ、Ⅱ、Ⅲ級啟動標準,決定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報太倉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4.2.2Ⅳ級啟動
通信突發事件發生后,市指揮部經分析評估,認定突發情況已達到Ⅳ級啟動標準,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市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實施。
4.3分級響應措施
4.3.1Ⅰ級響應措施
(1)對于蘇州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涉及我市在內的Ⅲ級以上響應的,在蘇州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按蘇州各類突發事件預案規定采取措施開展工作。
(2)市指揮部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專家組召開會商會議,通報情況,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根據工作需要,視情設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協調通信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3)市指揮部組織協調跨鎮(區)、跨部門、跨企業資源調度及支援保障;市指揮部辦公室落實市指揮部工作部署,各成員單位依據職責分工配合開展工作并報告落實情況。
(4)市內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根據市指揮部制訂的通信保障工作方案實施處置措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5)遇有市內通信保障力量或資源不足等情況時,向蘇州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請求支援。
4.3.2Ⅱ、Ⅲ級響應措施
(1)市指揮部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專家組召開會商會議,通報情況,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根據工作需要,視情設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協調通信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2)市指揮部組織協調跨鎮(區)、跨部門、跨企業資源調度及支援保障;市指揮部辦公室落實市指揮部工作部署,各成員單位依據職責分工配合開展工作并報告落實情況。
(3)市內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根據市指揮部制訂的通信保障工作方案實施處置措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4)遇有市內通信保障力量或資源不足等情況時,向蘇州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請求支援。
4.3.3Ⅳ級響應措施
(1)市指揮部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專家組召開會商會議,通報情況,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
(2)市指揮部辦公室落實市指揮部工作部署,各成員單位依據職責分工配合開展工作并報告落實情況。
(3)市內相關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根據市指揮部制訂的通信保障工作方案實施處置措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4.4信息報送
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通信設施損失及保障恢復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重大事項及時報市指揮部、市政府和蘇州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并通報各成員單位。事發地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根據相關內容、時限、頻次等要求報送通信損失和保障恢復情況,出現重大通信中斷和通信設施損毀的基礎通信企業要及時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
相關信息應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等多種手段,自下而上、逐級報送。各單位指定專人、按照時限要求報送信息,報送的信息需經本單位分管領導審核。
事件信息報送的內容應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描述、事件級別、初步估計的危害程度、可能影響的用戶及范圍、已采取的應對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4.5信息通報和發布
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與市指揮部應加強信息溝通,及時通報事態變化及應急處置情況。力求在通信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信息,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4.6通信保障和搶修恢復順序
通信保障及搶修應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具體順序如下:
1.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首長專線;
2.省委、省政府、省軍區領導專線;
3.突發事件處置軍地指揮聯絡通信電路;
4.省、設區市黨政專網電路、帶寬及速率;
5.保密、機要、安全、公安、武警、軍隊、消防救援、國防軍工、核應急等重要部門租用電路;
6.地震、森林防火、防汛、民政、氣象、醫療衛生等部門租用的與防震、防火、防汛、救災、氣象信息發布、醫療急救等有關的電路;
7.金融、證券、電力、交通運輸、民航、海關、鐵路、稅務等與國民經濟密切相關部門租用的電路;
8.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電路。
4.7現場應急通信保障
在發生突發事件并造成基礎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嚴重損毀且短時間內難以修復的情況下,市指揮部應確保至少有一種以上臨時手段有效、暢通。
(1)指揮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迅速派出應急通信保障隊伍,攜帶短波、基站、集群通信等機動通信設備,立即趕赴現場開展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2)事發地通信力量不足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或調度其他應急保障隊伍予以支援。
4.8應急結束
4.8.1Ⅰ、Ⅱ、Ⅲ級應急結束
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通信網絡恢復情況,適時向市指揮部提出應急響應結束建議。經市指揮部研究確認,報太倉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宣布應急響應結束,并通報各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終止應急響應。
4.8.2Ⅳ級應急結束
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通信網絡恢復情況,適時向市指揮部提出應急響應結束建議。經市指揮部研究確認后,市指揮部總指揮宣布應急響應結束,并通報各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終止應急響應。
五、后期處置
5.1總結評估
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做好突發事件中公眾電信網絡設施損失情況的統計、匯總,及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和評估。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特別重大、重大通信保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改進意見。
5.2征用補償
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及時歸還征用的通信物資和裝備;造成損失或無法歸還的,應按有關規定予以適當補償。
5.3恢復與重建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按照市政府、市指揮部要求,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計劃,并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通信設施。
5.4獎勵和責任追究
對在通信保障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獎勵;對在通信保障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6.1本預案由太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修編并負責解釋。
6.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太倉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
總指揮:嚴國強 市政府副市長
副總指揮:張賢峰 市政府辦副主任
方海寧 市工信局局長
毛曉波 市應急局局長
成 員:劉 菊 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市委網信辦主任
馬 震 市發改委副主任
郁曉蓉 市工信局副局長
唐 健 市公安局副局長
賈彥樂 市財政局副局長
李文騫 市住建局副局長
張水兵 市交運局副局長
吳南山 市水務局副局長
杜 平 市衛健委副主任
魏 俊 市應急局副局長
陳 宇 蘇州通管辦太倉辦事處主任
范華星 太倉電信公司副總經理
朱亦佳 太倉移動公司副總經理
吳甲忻 太倉聯通公司技術總監
張永生 市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吳俊梅 太倉氣象局副局長
劉譯澤 市廣電網絡公司副總經理
李大偉 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
楊 陽 蘇州鐵塔太倉辦事處總經理
太倉市通信事件專家咨詢組成員名單
江慧慧 太倉電信公司網絡維護中心主任
張 健 太倉電信公司線路中心主任
徐佳峰 太倉移動公司傳輸網運行維護
楊宋璐 太倉移動公司網優工程師
吳甲忻 太倉聯通公司技術總監
張立川 太倉聯通公司技術部經理
周 健 廣電網絡公司安播中心主任
俞星磊 廣電網絡公司安播中心副主任
朱正帥 鐵塔公司維護經理
羅賢春 鐵塔公司維護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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