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印發《太倉市中心城區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劃分規定》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倉高新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科教新城管委會,婁東街道、陸渡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健雄學院:
《太倉市中心城區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劃分規定》已經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太倉市中心城區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劃分規定
根據《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及《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對太倉市中心城區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劃分作如下規定:
一、1類標準適用區域
1.西城河——南園西路——人民南路——朝陽路——婁江南路——新瀏河;
2.越秀向東島;
1類區面積約4.34平方千米。
二、2類標準適用區域
1.G204國道——新瀏河——東倉新路——健雄路;
2.G204國道——蘇州路——縱一河(通城河)——天津路——東倉路——朝陽路——人民南路——南園西路——西城河——新瀏河;
3.G204國道——北京西路——縱一河(通城河)——蘇州路;
4.東倉路——天津路——東亭北路——蘇州中路——婁江路——朝陽路;
5.婁江北路——南京東路——常勝北路——青島東路——興業北路——北京東路——G15沈海高速——蘇州中路;
6.婁江路——蘇州中路——興業路——上海東路——G15沈海高速——新瀏河;
7.G15沈海高速——太倉大道——白云渡大道——新瀏河;
2類區面積約39.75平方千米。
三、3類標準適用區域
1.G204國道——S48滬宜高速——G15沈海高速——北京東路——興業北路——青島東路——常勝北路——南京東路——婁江北路——蘇州中路——東亭北路——天津路——縱一河(通城河)——北京西路;
2.興業路——蘇州中路——G15沈海高速——上海東路;
3類區面積約20.41平方千米。
四、4類標準適用區域
(一)下列鐵路、道路和河道及其兩側范圍
1.高速公路
滬宜高速、沈海高速。
2.主次干道
G204、白云渡大道、半涇路、北京路—北京新路、濱河路、濱河新路、常勝路、朝陽路、城蓬線、乘風路、大連路、德榮街、東倉路、東亭路、發達路、飛滬大道、福州路、富達路、廣州路、海倉路、海運堤路、橫瀝路、花園西街、健雄路、江申大道、金倉湖路、金灣路、經六路、昆明路—梅村路—書院路、臨滬大道、婁安街、婁奧街、婁海街、婁江路、婁旺街、婁興街、婁邑街、陸安路、洛陽東路、南京路—南京東路、南亭路、南園路、寧波路、青島路、秋帆路、鵲橋路、人民路、融滬大道、上海路—上海東路、十八港路、四通路、蘇州路、太倉大道、太和路、太平路、太祥路、太馨路、太原路、太閱路、通滬大道、萬金路、文昌路、文冶路、五洋路—勝涇路、縣府西街、新毛路、新農路、新園路、興業路、弇山路、姚灣路、永豐路、永介路、永勝路、長春路、鄭和路—鄭和東路、中創路—德勝路、中市路、中誼路、新華路。
3.河道
新瀏河(蘇瀏線)、鹽鐵塘。
以上1—3所列道路與河道及其兩側范圍均劃分為4a類標準適用區域。
4.鐵路
滬通鐵路、南沿江鐵路及其兩側范圍劃分為4b類標準適用區域。
(二)道路交通干線兩側區域的具體劃分
若臨街建筑以高于三層樓房以上(含三層)的建筑為主,將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側的區域劃為4類標準適用區域。4類標準適用區邊界上的敏感建筑物室內應達到相鄰類型功能區室內噪聲限值。
若臨街建筑以低于三層樓房建筑(含開闊地)為主,將道路紅線外一定距離內的區域劃為4類標準適用區域。距離的確定方法如下(鐵路及輕軌兩側區域不計建筑物高度也據此執行):
相鄰區域為l類標準適用區域,距離為50米;
相鄰區域為2類標準適用區域,距離為35米;
相鄰區域為3類標準適用區域,距離為25米。
(三)城市正在拓寬和新開的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鐵路干線及其兩側區域,等建成運營以后列入4類標準適用區域。
五、其他區域劃分
其他區域不具體劃分聲環境功能區,按以下要求確定適用的聲環境質量標準類別:
1.村莊原則上執行1類聲環境質量標準要求,工業活動較多的村莊以及有交通干線經過的村莊(指執行4類聲環境質量標準要求以外的地區)可局部或全部執行2類聲環境質量標準要求;
2.集鎮執行2類聲環境質量標準要求;
3.獨立于村莊、集鎮之外的工業、倉儲集中區執行3類聲環境質量標準要求;
4.位于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參考前述四(二)之規定)內的噪聲敏感建筑物執行4類聲環境質量標準要求。
六、各類標準適用區域的時間劃分
晝間:6:00—22:00
夜間:22:00—次日6:00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2016年10月13日起執行的《市政府關于印發太倉市市區環境噪聲標準適用區域劃分規定的通知》(太政發〔2016〕52號)同時廢止。
太倉市中心城區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劃分示意圖
(64.50平方千米)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相關信息
-
圖文解讀:太倉市中心城區聲環境質量標準使用區域劃分規定 2024-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