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84576/2025-00053
民政、扶貧、救災;政府辦公室文件; 通知
太倉市人民政府
2025-08-25
有效
太政辦〔2025〕87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社會救助等民生政策保障標準的通知
時間:2025-08-29 09:15 訪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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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倉高新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科教新城管委會,婁東街道、陸渡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健雄學院:
根據《蘇州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社會救助等民生政策保障標準的通知》文件精神,從2025年7月1日起,調整我市相關保障標準:
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1155元/月提高到1208元/月。
二、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1630元/月提高到1692元/月。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不低于1494元/月(全護理)、1008元/月(半護理)、249元/月(全自理)分檔確定,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倉市特困人員照料護理制度的通知》文件(太政辦〔2020〕159號)執行,與老年人養老服務援助(補助)補貼、殘疾人托養服務護理補貼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
三、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由每人3100元/月提高到3120元/月,重病重殘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由每人1560元/月提高到1570元/月,已享受社會救助、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等政策保障,低于困境兒童生活保障標準部分進行補差發放,不得重復享受。
四、上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補助標準由2015元/月提高到2060元/月。
五、其他困難對象生活救助標準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按原政策規定同步調整。
標準提高后的資金來源及分擔比例按原規定渠道執行。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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