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太倉市政府(政府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倉高新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科教新城管委會,婁東街道、陸渡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健雄學院:
根據《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蘇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等規定要求,前期經單位申報、專題論證,擬定了《2025年太倉市政府(政府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公布。請相關單位按照制定要求和計劃時序安排,認真做好市政府(政府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起草單位要成立起草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統籌協調市政府(政府辦)行政規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計劃項目文件起草工作。凡未列入2025年市政府(政府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規范性文件,提交的草案原則上不予審查;因突發公共事件等特殊情況,需要立即制定出臺市政府(政府辦)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可以進行必要調整。
(二)落實制定程序,提高草案質量。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應嚴格落實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決定等程序性規定,起草單位應按照確定的時序向市政府提交文件草案送審稿及起草說明、制定依據對照表、本單位合法性審核意見及其他相關材料,同時抄送市司法局。起草說明應包括制定的必要性、制定依據、制定過程、意見征求及采納情況;制定涉企規范性文件的,應當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涉及公平競爭的,起草單位要對是否符合公平競爭審查要求出具意見。單位聘請法律顧問的,還需提供法律顧問的意見材料,法律顧問意見要重點圍繞是否符合法律、是否違反公平競爭審查展開。
(三)嚴格草案審核,確保文件質量。市司法局要在起草單位審核基礎上,嚴格按照規定對草案送審稿進行審核,提出合法性審核意見提交市政府。在審查過程中,根據需要可以通過調查研究、征求意見等方式,全面掌握情況。對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或者存在重大意見分歧的,可以舉行聽證會或組織專家論證。
附件:1.2025年太倉市政府(政府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表
2.關于報請發布《XX》的請示(樣本)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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