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太倉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倉高新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科教新城管委會,婁東街道、陸渡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健雄學院:
經市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2024年太倉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工作項目,確定責任部門,并認真組織實施。
太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太倉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2024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也是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及江蘇省、蘇州市實施方案的重要一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歷次對江蘇、蘇州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四個走在前”“四個新”重大任務,以高質量法治建設賦能新質生產力發展,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更好實現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相結合,為堅決扛起“走在前、做示范”責任使命、精心描繪中國式現代化太倉新圖景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支撐和服務。
一、堅持黨的領導,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點內容,健全常態化學習機制,真正學深悟透、融會貫通,抓好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共性綜合清單落實。完善述法工作機制,開展現場述法,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在其分管工作范圍內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職責。(牽頭部門: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二)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堅持示范創建和法治督察“兩手抓”,全力爭創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聚焦重點問題開展精準化督察,強化責任落實。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進一步提升年度報告質效。統籌抓好法治領域改革任務,有效健全依法決策機制,著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積極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有力推動基層依法治理,不斷強化法治人才隊伍培養,持續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與法治渠道。(牽頭部門: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三)實施提升基層行政行為合法性專項行動。落實專項行動工作要求,構建務實高效的法制審核運行體系,各鎮(街道)明確本地區法制審核機構、審核人員、審核范圍和審核機制。舉辦全市鎮(街道)合法性審查工作培訓,建立健全法制審核工作指導監督考核機制,加強專項行動工作經驗總結、提煉。(牽頭部門: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各區鎮)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四)夯實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法治保障。圍繞奮力建設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陣地這一重大任務,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積極構建數字經濟治理框架和規則體系,根據上級要求實施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和原創性成果法治保護。完善落實綠色生產和消費政策體系、生態環境保護補償制度。突出科技創新供給能力,加快發展多元化多層次多類型的農業生產性服務,推動建設覆蓋全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農業現代化社會化服務體系。推廣“產業鏈+法律服務聯盟”示范點經驗,優化“產業鏈+法律服務”三張清單。(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太倉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綜合指揮中心等)
(五)增強營商環境法治效能。深入貫徹落實《蘇州市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十條政策措施》,持續擦亮“太舒心”營商服務品牌,推動實現營商環境“優無止境、優上更優”,讓廣大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開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加快推進政務服務“免證辦”,2024年底前,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初步實現市級系統核發的證照證明等文件全面完成電子化并全量歸集至太倉市電子證照庫。采用市級系統辦理的高頻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事項等全面實現“兩個免于提交”,推出一批具有辨識度的“免證辦”標桿應用場景。完善“一人一碼一庫”“一企一碼一庫”建設,實現企業群眾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我市“一網通辦”平臺上隨時隨地調用常用電子證照證明。(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綜合指揮中心等)
(六)推動涉外法治建設。積極適應高水平對外開放需要,持續提升涉外法治建設能力和水平。貫徹落實《江蘇省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條例》,確保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平等待遇。做好法律服務資源與國際經貿活動融合對接,加強海外知識產權保護,既服務本地企業走出去,也保護外國投資者在太合法權益。著力發揮“對德合作司法服務工作站”“五庭協同巡回審判點”“太倉檢察PRO德企服務中心”等作用,助力太倉打造“國家級對德合作平臺”。發揮南京海事法院太倉巡回審判點、全國人大代表“褚鋒調解工作室”等優勢,深入推進太倉區域涉海事糾紛爭議靈活、高效化解,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高水平對外開放。(責任部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外辦、太倉海事局等)
(七)優化長三角區域法治協作。深化執法協作,推動標準協同、銜接暢通、監管聯動、數字賦能。推動形成更多實用性、示范性的長三角“一網通辦”事項和服務場景,推廣應用長三角地區政務服務“一網通辦”遠程虛擬窗口,推動建立證明事項跨區域互認共享機制。(責任部門:市司法局、市綜合指揮中心、市行政審批局等)
三、聚焦依法科學民主決策,以良法善治促進高質量發展
(八)拓寬民情民意收集渠道。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統籌蘇州市人大常委會和蘇州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系點、法治民意直通車、法治觀察點等民意征集渠道功能,集民意匯民情聚民智,高質量做好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求工作。制定涉企行政規范性文件時,要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對實施滿一年的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等組織開展后評估時,應當注重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對不符合上位法規定、公平競爭審查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及時進行清理。(牽頭部門: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九)推進重大行政決策規范化法治化。貫徹實施省政府、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和我市相關細則,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公開、動態管理和分類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決策監督機制,推動民生事項“應納盡納”“應納優納”。要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力度,提升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工作質效。(牽頭部門:市政府辦,責任部門:市司法局、市各有關部門)
(十)加強備案審查工作。嚴格實行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評估論證制度,加強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論證,貫徹落實重要文件專家論證制度。細化行政規范性文件報備材料要求,開展專家點評和交叉互審工作,實現實質審查全覆蓋。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公開查詢相關工作要求,常態化推進集中統一公開和動態更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行政規范性文件效力臺賬制度。(牽頭部門: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四、深入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
(十一)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落實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求,減少、歸并現有行政執法隊伍,推動行政執法職能回歸機關。按要求做好鎮(街道)權責清單工作,及時更新政府行政權力清單,研究落實“一市一清單”工作要求。嚴格規范委托執法的范圍、權限和方式。規范現場執法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制定行政執法人員現場執法工作規范指引,加強全市行政執法隊伍教育培訓,提升行政執法人員法治素養,開展行政執法現場情景模擬等活動。(牽頭部門:市委編辦、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十二)依法穩慎推進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工作體系,扎實推進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和稅務等六個領域的試點工作。鼓勵探索建立企業行政合規管理評估制度,支持應急管理、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工程建設等領域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執法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風險和履職風險防控機制,不斷完善容錯糾錯機制。(牽頭部門: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十三)著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對生物醫藥、信息技術、智能制造等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典型案例評選,開展城市管理、生態環境、公安執法等重點領域以及輿情多發、矛盾集中的重點地區案卷評查。開展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重點領域涉企行政合規指導工作落實情況監督檢查。開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推動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安全生產、農業農村、城市管理、衛生健康、金融監管等領域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有力有效解決。(牽頭部門: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十四)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規范流程、監督協作、發現問題處理、執法評議、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落實鎮(街道)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權責清單,完善市鎮兩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加強行政許可電子案卷管理,規范行政許可電子文書制作。統籌社會力量,邀請律師、行政執法監督員等專業力量參與案卷評查。(牽頭部門: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十五)優化行政執法程序和監管方式。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管理制度,加強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動態管理。各行政執法機關要持續制定完善本單位本領域執法程序。全面嚴格落實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提出聽證申請等權利。探索在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和消防等領域推行現場檢查“綜合查一次”,推進經濟駕駛艙和安全監管艙“兩艙融合”,建立涉企行政執法檢查“白名單”。大力推行“信用+智慧”分級分類監管,積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推行非現場監管。嚴格落實“免罰輕罰”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兩個清單,持續推行柔性執法、精準執法。(牽頭部門: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五、改革和創新政府治理方式,更好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十六)依法有效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建設,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對《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執法檢查,以執法檢查為契機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落實防災救災會商研判、應急力量前置、災情統計評估、物資儲備調用、基層防災救災等“五項機制”。強化應急救援體系,實施演練實戰化、協同一體化、管理科學化、裝備專業化。落實應急預案、應急物資、應急隊伍“三項準備”,做好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處置。(牽頭部門:市應急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十七)強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庭所共建”。協同推進“共享法庭”平臺應用和訴調對接“一號響應”機制運行。建立重大糾紛調解協議合法性評估指導機制。實質化運作“公證+調解”對接機制。加快推進律師參與調解工作機制。深化社會組織參與調解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行政調解工作規范。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建立完善汽車消費糾紛調委會、文旅消費糾紛調委會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深化推進訴源治理,鼓勵探索類型化糾紛化解經驗。(牽頭部門: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十八)推動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規范化建設。全面貫徹實施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組織開展行政復議專題培訓,強化典型案例研判分析,健全優化辦案機制,提高辦案質效。規范行政應訴工作,落實涉訴案件分析報告等制度。持續深化府院聯動,常態化召開府院聯席會議,加強對行政爭議數量、類型、成因等分析研判,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持續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質效,出庭應訴率繼續保持100%,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又出聲,并不斷提高參與協調化解率,持續實現全市行政訴訟案件量和敗訴率“雙下降”。(牽頭部門:市法院、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十九)提升人民群眾法治政府建設獲得感。聚焦群眾身邊法治領域“急難愁盼”,扎實開展河湖保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安全生產等專項整治,全面提升群眾法治獲得感。完善市公安機關接報案中心,深化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與110報警服務臺高效對接聯動,進一步拓展12345熱線運用。加大政務公開力度,促進政務服務效能提升。(責任部門:市司法局、市政府辦、市公安局、市綜合指揮中心、市各有關部門)
六、扎實推進權力制約監督體系建設,推動政府工作在法律框架內開展
(二十)有力形成法治政府監督合力。突出黨內監督主導地位,促進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圍繞規劃實施、重大投資項目建設和持續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等方面,有效發揮審計職能。常態化開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監督檢查,探索實施聯合懲戒,加強統計信用建設。聚焦重點領域,持續開展地方財經紀律專項整治。(責任部門:市紀委監委、市審計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等)
(二十一)持續發揮法治督察推動作用。科學制定年度法治督察計劃,優化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形式,切實推動法治督察與減負結合。開展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基層法制審核、重點執法領域等專項督察。持續深化法治督察與紀檢監察監督協作配合機制,對敗訴率較高的鎮(街道)和市級機關單位開展法治約談,對敗訴案件進行責任追究,持續推動督察整改情況與各地各部門法治建設考核評價掛鉤。(牽頭部門: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體系,全面建設數字法治政府
(二十二)發展協同高效的數字政府。深化“一網通辦”改革,推出、優化更多“一件事”事項,推動更多政務服務應用不斷向線上匯聚,拓展“蘇服辦”APP太倉旗艦店(專區)服務內容。建設“一網通辦”運營分析平臺,對注冊用戶、辦理事項、辦事效率等多方面進行跟蹤管理。加快實現“一網統管”,逐步打通城市運行各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圍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應急安全、綜治平安等領域,提升多跨協同城運事件應急響應能力,實現即時感知、動態預知。(牽頭部門:市綜合指揮中心、市行政審批局,責任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二十三)持續推進智慧法治實踐。推動以二級數據中心為載體建立數據交互通道,推動政法部門業務協同。推廣“蘇州公證”平臺應用,逐步增加“一網通辦”公證事項。推動行政機關有效運用蘇州市涉企行政合規指導智慧服務平臺,規范使用蘇州市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平臺系統,實現執法人員、執法證件以及重大行政處罰等網上動態管理和備案。(牽頭部門: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市綜合指揮中心,市各有關部門)
(以上任務舉措均需各區鎮協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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