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07年4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根據《條例》,本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太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在“太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太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獲取方式
本機關對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的形式。
●公開時限
本機關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傳真等途徑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公開范圍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本機關掌握的與其自身權益相關的政府信息。
●受理機構
本機關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太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辦公室 ,聯系電話:0512-53655165,傳真號碼:0512-53651985。通信地址:江蘇省太倉市上海東路66號,郵政編碼:215400。
●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推薦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太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見附件)。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申請時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申請人能夠根據《目錄》事先確定所需信息的索取號的,本機關將當場答復或者立即答復予以公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在“太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附件1)后,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至受理機構電子郵箱tyjrj@tc.suzhou.gov.cn即可。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特別程序。申請人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通過口頭提出申請,由本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場登記。除可以當場予以答復的外,應當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審查,并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一)屬于應當公開的,制作公開告知書;
(二)屬于免予公開的,制作不予公開告知書;
(三)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應當指引告知信息公開權利人;
(四)屬于應當主動公開,但未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開權利人;
(五)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受理機關掌握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如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應當告知聯系方式;
(六)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七)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
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的,經上一級政府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同意,可以將答復的期限適當延長,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三、申訴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申請人或者第三方經濟損失,申請人或第三方可以依法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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