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水利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倉市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太政辦[2017]98號)要求,為深入推進水利水務政務公開工作,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特制定我局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如下:
一、圍繞水利改革做好政務公開
(一)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做好水利行政審批事項的公開工作,在“中國太倉”公開我局全部行政許可審批、行政處罰事項目錄。(黨政辦負責)
(二)推進水利監管信息公開。圍繞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公開水利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重點推進水利安全生產等方面的信息公開。(監察審計室負責)
(三)推進政務服務工作公開。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按照“三級四同”要求編制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向社會公布“不見面清單”和“見一次面清單”,年底實現8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在線辦理。及時公開政策性文件的廢止、失效等情況,并在已發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確標注。(黨政辦及各業務科室負責)
(四)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細化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財政撥款收支情況、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政府采購和資產信息等情況。在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的同時,公開會議費、培訓費預決算。(財務科負責)
(五)推進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公開。依法公開水利工程項目招投標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實現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全流程公開和資源共享,健全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數據庫和信用檔案,加大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力度。(工程建設處負責)
二、圍繞民生保障做好政務公開
(六)推進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加強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結果信息公開,著力推進實施過程信息公開,包括重大水利工程的重要政策內容、重大工作部署、重點工程建設進展等有關情況。重點做好2017年開工項目的信息公開。(水建科、工程建設處負責)
(七)推進民生水利工作信息公開。扎實做好防汛抗旱防臺風、供水安全、水資源管理、農村水利建設等民生水利工作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發布全市汛情、旱情、災情以及預警信息,抓好供水安全、水資源管理信息公開工作,接受社會監督。(防辦、水務科、水資源科、農水科負責)
(八)推進水環境保護工作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水環境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公開黑臭河道治理情況。及時公開我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意見和配套制度,公布媒體監督電話及市級河長辦投訴舉報電話,增強公眾監督力度。(排水處、河長辦負責)
三、切實增強政務公開實效
(八)全面落實“五公開”工作機制。積極推進把“五公開”落實到會議辦理程序中,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外,要積極通過網絡等向社會公開。逐步建立健全利益相關方、公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有關重大決策會議的制度,切實增強決策透明度。(黨政辦負責)
(九)進一步健全解讀回應機制。明確本部門政策解讀的工作任務和措施,年內對政策解讀工作至少進行1次專題研究。要認真落實《2017年太倉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切實落實“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主動帶頭解讀政策,傳遞權威信息。要嚴格執行特別重大、重大水利水務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的時限要求,落實通報批評和約談制度,確保回應不超時、內容不敷衍(由黨政辦牽頭,各處室具體負責)
(十)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國太倉”水利局欄目內容建設,切實提高管理水平。要用好管好政務新媒體,明確開辦主體責任,健全內容發布審核機制,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提升政務公開信息化水平。(黨政辦負責)
(十一)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復,增強答復內容針對性并明示救濟渠道,答復形式要嚴謹規范。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網上受理系統,暢通網上服務渠道,依法保障公眾合理的信息需求。對公眾申請較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黨政辦負責)
(十二)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組織領導。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組織領導和工作機制。黨政辦是本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處室,指定人員負責政務公開工作。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培訓。(黨政辦負責)
《關于全面深化河長制改革的實施方案》解讀
全面推行河長制,是完善水治理體系、解決復雜水問題、維護河湖生態安全的現實需求。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緊密結合太倉實際,我們制定了《關于全面深化河長制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方案》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太倉境內河湖眾多,水面率為26.1%(不含長江為10.2%),全市共有各級河道長度為3502公里,包括市級河道312公里(區域性河道122.2公里),鎮級河道496公里。2014年,太倉市推行河長制,初步形成政府主導、水利部門牽頭、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治水格局,通過淘汰落后產能、建設生態河道、治理生活污水,全市河道水質主要指標不斷提升,河道長效保潔基本實現城鄉全覆蓋。雖然全市治水管水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仍然存在入河湖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以及侵占河道、圍墾湖泊、非法采砂等現象,治污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市委、市政府對深化河長制改革工作高度重視,市委書記沈覓,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建國親自謀劃、親自決策,要求全市上下要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深刻領會生態文明建設是“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重要內容,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積極踐行新時期治水方針,全面落實省、市黨代會決策部署,緊密結合“263”專項行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短板”關鍵工作,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統籌推進河湖功能管理、資源保護和生態環境治理,堅決打贏治水攻堅戰,切實維護河湖健康,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保障。
二、《方案》主要內容和特色
《方案》共有六個部分,26條。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明確了全面深化河長制改革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第二部分為組織形式,明確了河湖河長、河長制辦公室的設立。第三部分為工作職責,明確了河長市、河長辦、市有關部門的職責。第四部分為主要任務,提出了加強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治理、加強水域岸線保護和執法監管、加強水資源保護和生態修復、加強長效管護和水文化弘揚等八項重點工作。第五部分為保障措施,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考核問責、落實經費保、強化宣傳監督。第六部分為實施步驟,明確了各階段具體工作措施和時間節點。
《方案》主要有以下六個特點:
(一)指導原則更明確。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以持續改善水環境為牛鼻子,解決好河湖資源保護的突出問題。堅持城鄉一體、系統治理。按照點面結合、全域覆蓋、整體提升要求,全面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堅持因河施策、標本兼治。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點源、面源污染,實行“一河一策”,以點的突破帶動面的推進。堅持黨政領導、齊抓共管。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形成黨政領導、一級抓一級,河長主導、層層抓落實,社會引導、全民共參與的工作格局。堅持依法管理、嚴格考核。建立健全河長制各項制度,嚴格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拓展公眾參與渠道,完善考核信息化平臺。
(二)目標任務更清晰。結合太倉實際,明確了改善水環境、治理水污染、保護水資源、修復水生態、弘揚水文化五方面內容。到2020年,全市河湖管理保護機制基本建立,現代水治理體系率先形成,水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水生態文明格局初步確立。用水總量控制在8.42億立方米以內,全市水功能區達標率達到82%,“水十條”考核斷面水質優于III類的比例達到70.3%,城市、鄉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5%、91.5%、85%,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60%。
(三)覆蓋范圍更廣泛。覆蓋全市所有河道、湖泊,建立市、鎮(區、街道,以下合稱“區鎮”)、村(社區)三級河長體系,市委主要領導任市級第一總河長,市政府主要領導任市級總河長,市委副書記、分管水利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河長。區鎮總河長由本級黨委(黨工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全市1條流域性河道(長江)、5條區域性河道、20條市級河道以及市區4條(段)主要河道設立市、鎮兩級河長,市級河長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擔任。鎮級河長由河道流經區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四)工作機制更完善。建立黨政領導、河長主導、社會引導、部門聯動、上下共治、長效管護的工作機制。分解任務,一河一策、一事一辦,每名市級河長安排一名河道主官協助河長工作,暢通信息渠道,密切工作聯系,保證河長布置的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使“有事找河長”成為治水新名詞。
(五)辦事機構更高效。市級成立全面深化河長制改革領導小組,設置河長制辦公室,辦公室為常設機構,承擔全市河長制工作日常事務,主任由市水利(水務)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市政府辦公室、市經信委、市城管局、市水利(水務)局、市農委、市環保局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市水利(水務)局、市環保局各明確一名專職副主任。
(六)管理舉措更精準。建立河長制專題數據庫,形成河湖管理一張圖、信息統計一套表、任務流轉一根軸、目標考核一張網、分析決策一鍵式,通過河道信息隨時查、通知公告早知道、日常事務掌上辦、巡查上報圖文化、會商協同系統化、投訴曝光及時回,實現治水精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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