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氣象局2017年度政務公開工作
2017年,太倉氣象局根據《太倉市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實施方案》的文件內容要求,認真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現對照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將今年以來政務公開工作作簡要匯報。
一、 加強組織領導,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工作
1.指導思想。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眾的關心期待,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切實提高政務公開工作實效,更好地服務于全面深化改革、太倉經濟社會發展。
2.加強組織領導。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明確責任科室負責日常工作事務。
二、政務公開工作開展基本情況
(一)深化改革工作的公開情況:
1.推進氣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本單位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制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根據省市政府和上級氣象部門“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職能轉變”總體要求和市政府的布置,認真落實布置本部門審批事項取消、下放和承接工作。進一步優化氣象行政審批改革。
2.加強對涉審中介和涉審事項的管理。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完成了梳理涉審中介機構、清理服務收費等工作,要求中介服務機構優化服務、完善流程、規范操作;嚴格按照市政府《關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和公布市級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清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規范涉企防雷中介服務收費。
3.梳理部門職責和權力事項,做好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堅持依法、高效、便民的服務原則,嚴格規范行政審批流程,全面推進雙公示制度、責任清單、權力清單、“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嚴把行政許可關。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文件精神,及時調整相關審批事項,逐步建立健全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一是做好氣象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開。
4.建立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為全面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相關工作舉措,進一步規范氣象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根據《關于印發太倉市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通知》(太建法辦〔2017〕5號)的要求,建立健全太倉市氣象局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行政執法制度。推行行政執行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陽光政府,及時主動公開執法信息,讓行政執法在陽光下運行;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在規范程序,擴大記錄適用范圍,實現全過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在合法行政,確保每項重大執法決定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查,守住法律底線。
5.加強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完善部門新聞發布機制和主動信息發布機制,利用氣象微博、微信、電子顯示屏等新媒體,及時發布各類政務信息、氣象服務信息。
6.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雙公示工作。按照太倉市信用辦《關于落實〈江蘇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6〕3號)文件要求,太倉市定于2016年3月底起開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自做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在相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以下簡稱“雙公示”工作)。我局根據要求,隨即將該項工作部署落實到位。截止目前,我局行政服務科已確定并報送太倉市氣象局“雙公示”工作分管領導、責任科室、數據錄入人員名單,已經對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數據錄入至《蘇州市氣象局雙公示信息管理系統》,并推送至蘇州市氣象局門戶網站、“誠信蘇州”網進行公示。同時也在加快進行太倉市信用辦和太倉市氣象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數據庫的對接工作。
7.按照《蘇州市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行動實施意見》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全面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編制發布辦事指南,公開項目名稱、設置依據、服務時限,不斷優化網上辦事流程,把實體政務服務中心與網上辦事大廳結合起來,推動政務服務向移動端辦理延伸。
(二)日常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1.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完善本局政務和各項辦事公開制度,積極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嚴格執行重大事項“三人決策”制度。
2.做好日常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單位重大事項和文件及時在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其他需公示事項按要求在單位公示欄、工作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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