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政府信息公開是政務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太倉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本單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太倉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在 “中國太倉”政府門戶網站 (m.5121177.com)“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太倉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分類》(以下簡稱《目錄》)。
● 獲取方式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社會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主要通過政府網站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受理機構
本機關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太倉市氣象局,受理機構聯系電話:0512-53572337,傳真號碼:0512-53563193。通信地址:太倉市太平北路98號,郵政編碼:215400。
● 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電話、信函、傳真等途徑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 公開范圍
除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本單位掌握的與其自身權益相關的信息。
● 受理機構(接受信函、傳真申請)
本機關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局辦公室,受理機構聯系電話:0512-53572337,傳真號碼:0512-53563193。通信地址:太平北路98號,郵政編碼:215400。
● 當面受理點(接受當面申請)
太倉市氣象局信息公開當面申請受理點設在太平北路98號,受理時間為:工作日的8:00—17:00。
●提出申請
申請表可向受理機構處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在“中國太倉”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具體網址為m.5121177.com。
1.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證件,當場提出申請。
3.特別程序。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單位提交書面申請。
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處理
本單位收到申請后,應當場登記。除可以當場予以答復的外,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審查,并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一)屬于應當公開的,制作公開決定書;
(二)屬于免予公開的,制作不予公開決定書;
(三)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各單位已經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應當指引告知信息公開權利人;
(四)屬于應當主動公開,但未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開權利人;
(五)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受理機關掌握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如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應當告知聯系方式;
(六)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七)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
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的,經上一級政府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同意,可以將答復的期限適當延長,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