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務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太倉市農業農村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供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務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閱讀。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太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m.5121177.com/)政務信息公開專欄查閱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分為:機構概況、政策法規、規劃計劃、業務工作、行政權力和其他共六類。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信息名稱、索引號、發布機構、文件編號、生成日期、發布日期和內容概述等內容。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單位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即在“太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m.5121177.com/)政務信息公開專欄公開有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單位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時,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傳真等途徑申請獲取。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承擔為申請人進行匯總、加工、統計、研究、分析、重新制作政府信息或其他處理,以及向其他行政機關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搜集信息的義務。
(一)受理機構
本單位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太倉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辦公地址為縣府東街99號市政府大樓6號樓6A1304室,辦公時間為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到17:30,10月1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到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聯系電話53522676,傳真號碼53517385,通信地址:縣府東街99號,郵政編碼:215400。
(二)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向受理機構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太倉市農業農村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也可在“太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m.5121177.com/)上下載電子版本。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太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m.5121177.com/)“部門信息公開”欄目,選擇太倉市農業農村局,點擊“依申請公開”,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點擊“提交”即可。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請務必提供正確、詳細的信息,其中通訊地址和聯系方法要真實有效,以便本單位快速辦理。
3.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證件,當場提出申請。
4.特別程序
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單位提交書面申請。
除特殊情況外,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關業務。
(三)申請處理
本單位收到申請后,予以當場登記,并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除可以當場予以答復的外,將在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審查,并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應當公開的,制作公開決定書;
2.屬于免予公開的,制作不予公開決定書;
3.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各部門或單位已經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應當指引告知信息公開權利人;
4.屬于應當主動公開,但未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開權利人;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受理部門或單位掌握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如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部門或單位的,應當告知聯系方式;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7.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
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出答復的,經上一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同意,可以將答復的期限適當延長,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單位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本單位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單位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