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民政局政務公開和政務新媒體“三審三校”制度
為確保民政系統在政府門戶網及政務新媒體信息公開發布的編校水平,進一步規范做好政務公開及政務新媒體“三審三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嚴格履行“三審”
在內容編輯環節應嚴格履行初審、復審、終審三道程序,審核標準為:政治立場鮮明,主題積極向上;內容真實,時效性強,符合國家政策法規;表述準確,邏輯嚴密,語言流暢。“三審”中任何兩個環節的審稿工作不能同時由一人擔任。
(一)初審。由擬稿工作人員負責稿件初審,在審讀全部稿件的基礎上,主要負責從專業的角度對稿件進行審查,對選題、內容進行審核,嚴格把好稿件導向關、內容關、文字關,對稿件提出取舍意見和修改建議。
(二)復審。由科室、下屬單位負責人對稿件進行復審,對稿件質量及初審意見提出復審意見,作出總體評價。復審過程中對稿件所涉及的思想政治方向、意識形態、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統計數據、法律法規等方面存在疑問或異議的,可以申請有關部門進行意識形態、司法和保密等專項審核。
(三)終審。由分管領導或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稿件終審,根據初審、復審意見,對稿件的內容、導向、社會效果、是否符合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等方面進行審核。
二、認真執行“三校”
校對人員負責文字技術整理、各校次的質量監督檢查、發布或出版前的稿件通讀,對校對質量負責。校對標準為:用語規范,表述準確;格式規范,版面美觀;認真嚴謹,差錯率低。重要信息的發布應相應增加校次,高標準嚴要求,確保校對準確無誤。
(一)一校。由擬稿工作人員對稿件進行通讀校對,主要檢查稿件格式、內容安排、參考文獻著錄、文字等是否符合信息發布要求,語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確、是否含有錯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錯誤,對信息的保密性、準確性等方面進行自查自校。
(二)二校。由科室、下屬單位負責人對一校后的稿件進行通讀校對,主要檢查是否符合排版規范,檢查段落安排、圖表格式、公式排版等是否符合信息發布要求。
(三)三校。由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對二校后的稿件進行復查校對,主要檢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遺漏的問題,包括稿件格式、內容安排、發布規范、參考文獻著錄、語言表述、文字差錯、段落安排等。
三、“三審三校”工作要求
(一)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保證所提供的政府信息內容合法、完整、準確、及時。發布信息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法規要求,嚴禁發布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不得發布涉及國家秘密、部門秘密、標注有“內部文件(資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樣的信息。不得制作傳播反動、非法及虛假信息。不得發布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二)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把堅持正確輿論導向貫徹落實到信息采編、政府信息公開的各個環節,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自覺抵制各類有害和虛假信息的傳播。
(三)嚴格研判發布內容。不得發布未經核實的新聞信息,不得直接轉載沒有信息發布資質的網站、新媒體、客戶端等發布的新聞信息。轉載其他信息發布單位的信息報道,不得對原稿進行實質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和稿件原意,并應當注明原稿作者及出處。
(四)夯實信息公開責任。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責任制,未經審核、校對的信息一律不準發布,對違法違規公開發布信息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因未遵守信息審核流程或審核不嚴造成泄密或負面影響的,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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