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科教新城管委會信息公開指南
信息公開是政務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蘇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本單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科教新城編制了《太倉市科教新城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在“中國太倉”政府門戶網站 (http://zwgk.taicang.gov.cn/)太倉市科教新城 “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信息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本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動公開。具體可以參見本機關編制的《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中國太倉”政府門戶網(http://zwgk.taicang.gov.cn/)太倉市科教新城“政府信息公開”公開專欄和本機關政務信息公開機構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本機關政務信息公開機構公開兩種形式。
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分類:機構概況、政策法規、規劃計劃、業務工作、其他事項等。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編排體系:包括索引號、信息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發布日期、發布機構等內容。
本機關政務信息網上公開的具體網址為(http://zwgk.taicang.gov.cn/wsj),保持實時更新。本機關還將通過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公開政府信息,并按照規定向太倉市檔案館進行主動公開信息移送。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傳真等途徑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接受網上和信函、傳真申請)
本機關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黨政辦公室,受理機構聯系電話:0512-53400208,傳真號碼:0512-53400506。通信地址:太倉市健雄路20號,郵政編碼:215400。
(二)當面受理點(接受當面申請)
太倉市科教新城管委會黨政辦公室,受理時間為:工作日的9:00—17:00。
(三)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本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在網上提交即可。亦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受理機構電子郵箱,郵件請命名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了提供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量、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其他有助于本單位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的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特別程序。申請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4.特別援助程序。申請人采用書面形式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
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申請處理
本單位收到申請后,應當場登記。除可以當場予以答復的外,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審查,并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一)屬于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三)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四)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備注: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將書面征求第三方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的,經上一級政府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同意,可以將答復的期限適當延長,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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