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95071X/2008-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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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中心
2008-03-18
公積金太倉分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時間:2008-03-18 00:00 訪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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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太倉分中心政務信息公開指南 |
| 為了提高住房公積金行政許可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的知情權和參與權,監督本分中心依法履行職責,編制了《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太倉分中心政務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旨在對需要獲得本分中心政務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提供幫助。 |
| 一、主動公開: |
| (一)公開范圍 |
| 本分中心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務信息范圍詳見本中心編制的《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太倉分中心政務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登陸太倉住房公積金網站查閱《目錄》的詳細內容,也可以到本分中心窗口進行咨詢式查閱。 |
| (二)公開形式 |
|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分中心主要采取網上公開、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公開兩種形式。本分中心網上公開的信息目前有:<太倉市政務信息公開申請表> |
| 1、機構設置類: |
| (1)機構概況; |
| (2)機構職能; |
| (3)機構領導; |
| (4)內設機構及職能。 |
| 2、政策法規類 |
| (1)綜合類; |
| (2)繳存提?。?/td> |
| (3)個人貸款; |
| (4)其它。 |
| 3、繳存提取類 |
| (1)住房公積金繳存; |
| (2)住房公積金提取。 |
| 4、個人住房貸款類 |
| 5、其它類。 |
| 目前尚未上網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分中心服務大廳窗口查詢,地址:太倉市鄭和西路29號,開放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中午12:00午13:00至17:00,聯系電話:53532002、 |
| 此外,本分中心還采用以下輔助性的公開方式作為補充手段: |
| 1、太倉分中心住房公積金政策信息查詢系統(觸摸式電腦); |
| 2、通過地方大眾媒體公開。 |
| (三)公開時限 |
| 各類應公開的住房公積金政務信息產生后,本分中心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于自信息產生后10個工作日以內公開。 |
| 二、依申請公開: |
| 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需要獲取本分中心已經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務信息,可以向本分中心申請獲取。本分中心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如實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或作其他處理(除國家有規定的機密事項以外)。 |
| 本分中心將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目錄,并適時向社會主動公開。屬于該目錄內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分中心申請獲取。該目錄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向本中心申請獲取的,本分中心將依法處理。 |
| (一)公開范圍 |
| 公開權利人需要本分中心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于太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工作的若干規定(試行)》第二章第八條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
| (二)受理機構 |
| 本中心自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務信息公開申請。辦公地址為太倉市 鄭和西路29號。受理電話53532002。 |
| (三)提出申請 |
| 向本分中心提出申請的,應填寫《太倉市政務信息公開申請表》(樣本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人可到本分中心服務大廳領取,也可以在本分中心住房公積金網站下載。 |
|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準確;如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其它有助于本分中心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申請人能夠根據《目錄》事先確定所需信息的索取號的,本分中心將當場或當日提供。 |
| 申請方式: |
|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在本分中心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即可。 |
| 2、采用信函、傳真申請的,請在信封上相應位置注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
|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處當場提出申請。 |
| 4、特別程序。申請人申請獲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方面信息的,應持有效身份證件向本分中心提交書面申請。 |
| (四)申請處理 |
| 1、審查 |
| ⑴本分中心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分中心中止受理申請程序的同時,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
| ⑵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提出申請。 |
| 2、登記 |
|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以組織名義提出的申請的,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并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 |
| 3、答復 |
| 本中心自收到申請起15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復(特殊情況經審批可延長15個工作日): |
| ⑴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務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法和途徑; |
| ⑵屬于部分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
| ⑶屬于不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
| (五)費用情況 |
| 本分中心免費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
| 三、監督方式: |
|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分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分中心政務信息公開監督部門投訴。 |
| 監督電話:5353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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