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七批)
時間:2022-04-11 08:55 來源: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局訪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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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 ||||||||
| (第七批 2022年4月11日) | ||||||||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 42 | D2JS202203310061 | 蘇州市太倉市越王鎮新石路1號,蘇州潤東工業有限公司大門左手第五個車間,一家從事一般固廢、黑灰處置的企業,粉塵、噪音、異味擾民。 | 蘇州市太倉市 | 大氣、噪聲 | 2022年4月1日,沙溪鎮人民政府會同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蘇州潤東住宅工業有限公司開展信訪核查。 1.現場檢查時西側第1個車間正在生產,其余7個車間均處于停產狀態。反映的“大門左手第五個車間”為該公司的粉煤灰倉庫,該倉庫建筑為封閉式,現場未發現明顯噪聲及揚塵。經核查,該倉庫正常生產時,粉塵主要來源于車輛運輸及粉煤灰裝卸過程,噪聲主要來源于車輛運輸。 2.4月1日下午對該公司開展廠界無組織廢氣及臭氣濃度監測,現場共布設4個點位,分別為廠界上風向1個、下風向3個。監測結果顯示廠界上風向點位顆粒物濃度為0.069 mg/m3、臭氣濃度最大值小于10,下風向點位顆粒物濃度介于0.103-0.206 mg/m3之間、臭氣濃度最大值為14,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要求。 3.4月1日14時39分至16時42分及23時50分至次日0時28分開展廠界噪聲監測,現場在廠界四周共布設4個點位。監測結果顯示晝間廠界噪聲介于51-58dB之間,夜間介于30-47dB之間,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中晝、夜間限值要求。 經核查,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蘇州潤東住宅工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屬于“石膏、水泥制品及類似制品制造302”類別中的“商品混凝土;砼結構構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但企業未按規定實施。 |
部分屬實 | 1.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局對蘇州潤東住宅工業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驗收的行為立案查處。 2.4月1日,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局向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蘇環責改字〔2022〕85第4號),責令其在驗收合格前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沙溪鎮結合目前正在開展國土空間全域整治工作,已將該公司列入關停拆遷計劃,并從嚴從快推進。 |
無 |
| 50 | D2JS202203310051 | 蘇州市太倉市蘇州順惠有色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除塵帶破損,石灰飄至附近村莊,活性炭未正常使用,危廢倉庫處置設備不完善,風機未添加堿液等,生產工藝未整改,建筑污泥倉庫異味擾民。 | 蘇州市太倉市 | 大氣 | 2022年4月1日,沙溪鎮人民政府會同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蘇州順惠有色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開展信訪核查。 1.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未在生產。現場檢查公司布袋除塵設施,未發現破損現象,也無石灰逸散情況。 2.公司處理熔煉尾氣時按照工藝要求定期噴射活性炭,并有臺賬記錄,未見異常。 3.污泥貯存倉庫產生的無組織廢氣,配有一套“酸洗塔+堿洗塔”廢氣處理設施;危廢拌料區域安裝了圍擋,拌料過程中產生的廢氣經收集進入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排放。 4.公司廢氣治理過程中需添加液堿,熔煉車間尾氣、焙燒車間尾氣、電鍍污泥倉庫尾氣治理設施中的堿噴淋塔采用半自動加藥系統,化驗室尾氣治理設施通過人工檢測pH值定期添加堿液。現場檢查堿噴淋塔噴淋循環液均為堿性,經查閱該公司堿液采購記錄及廢氣治理設施運行記錄,均未發現異常。 5.公司于2022年1月編制了一般變動環境影響分析,將焙燒工藝從高溫焙燒更改為低溫烘干,目前正在對焙燒車間和配套污染治理設施進行改造。 6.公司共有四個危險廢物貯存倉庫,分別為次生危廢倉庫、含油污泥貯存區、污泥貯存區、環氧樹脂/線路板倉庫,未設有“建筑污泥倉庫”。執法人員對其廠區開展巡查,現場未聞到異味。 7.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污泥貯存倉庫部分污泥包裝袋未張貼規范的危險廢物識別標識。 |
部分屬實 | 1.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局對蘇州順惠有色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污泥包裝袋未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識的行為立案查處。 2.待該公司完成焙燒車間廢氣治理設施提升整治且恢復生產后,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局將對公司廢水、廢氣排放情況開展監測,視監測結果做下一步處理。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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